查看原文
其他

满铁“华北农村惯行调查”源流的再考察

齐群 QHSHKX 2021-12-09

请点击上方『QHSHKX』或右上角『· · ·』,点选『设为星标』,及时收到《清华社会科学》最新推送。如果您认为文章值得让更多人看到,请点击文末右下角『在看』。




满铁“华北农村惯行调查”源流的再考察

——兼论基于“惯调”的日本中国农村研究


齐  群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

 

* 本文首发于《清华社会科学》第2卷第1辑(商务印书馆,2020年)

 

社会调查,是现代社会治理和社会科学把握社会的重要手段。它兴起于19世纪的欧美,迟至20世纪初传入中国。在中国的土地上,社会调查尽管开展时间较晚,调查广度和深度有种种不足,但在20世纪上半叶仍有所拓展,其中积累材料数量丰富质量较好的调查主要有三次:

 

二三十年代中国高校与研究机构的经济学、社会学学者开展的社会调查,特别是中国乡村社会调查;20世纪第一个十年至40年代“满铁”开展的系列调查;50年代为推行土地改革、社会主义改造以及民族识别和民主改革而开展的社会调查与民族调查。

 

上述三项调查中,“满铁调查”以其时间跨度长、覆盖范围广、材料积累丰富、学术影响深远而为人瞩目,特别是“华北农村惯行调查”(以下简称“华北惯调”)。“满铁”作为日本的国策会社,它的调查活动自然都服务于日本侵华政策,然而唯有“华北农村惯行调查”的组织者强调“这次调查的目的不是为了得到立法或者行政的参考资料,而是为了了解中国的民众如何在习俗下经营社会生活”。

 

||  满铁《华北农村惯行调查》

 

正基于此,战时及战后日本学界围绕“华北农村惯行调查”开展了一系列研究。20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学者注意到了这批调查材料,并将之用于中国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分析。中国学者关注满铁调查及满铁资料很早,但运用这些资料开展社会史研究的热情却不高,1990年之后,随着中日学者合作重访华北惯调村庄,基于此材料的近代中国农村社会研究才逐渐展开。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华北农村惯行调查无法排除战争和政策所带来的影响,同时战时研究与日本的侵华“国策”制定密切相关,难以申明其学术性,所以中国学者对华北惯调材料的真实性、可用性始终抱有审慎态度,也很少有中国学者严肃深入地对待战时和战后日本学界的华北社会研究。既有研究对华北惯调的理解也多集中于“共同体理论”和“平野-戒能论争”,缺乏更加深入的讨论。

 

实际上,对于华北农村惯行调查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追问。

 

首先,什么是“惯行调查”,这种调查在方法和内容上有着怎样的特点?作为华北惯调指导者的法学教授末弘严太郎强调,“本调查是在中国社会进行的法的惯行调查”,那么华北惯调除了在真实性上受战争和政策的影响外,在调查内容、呈现形式上是否还有被我们忽略的学科因素,这些因素又怎样影响对华北惯调资料的理解和运用?

 

其次,如何看待华北惯调具有浓重的左翼理论色彩?战前和战时满铁调查部聚集了大量日本左翼学者和运动参与者,以至于最后出现针对左翼人员检举的“满铁调查部事件”,战时的“平野-戒能争论”直接围绕马克思(KarlMarx)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和“共同体”理论展开。然而满铁调查部以及华北惯调本身又直接服务于日本殖民侵略,这种矛盾的组合有着怎样的日本左翼思想史和社会运动史的背景?华北惯调的左翼理论色彩如何影响了相关学术研究?

 

今日,我们既不能因为华北惯调明显的殖民侵略色彩而将这批材料弃之不用,也不能简单地将这些材料作为一般的社会调查资料直接利用,而是要努力回到这批调查材料本身,在历史语境中理解华北惯调的设计初衷、执行状况以及战时、战后研究的问题脉络。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充分认识华北惯调资料的长短得失,进而为我们利用这批材料去研究华北社会提供基础。

 

本文尝试以探寻问题源流的方式重新考察华北农村惯行调查的学术脉络,分析华北惯调的思想和政治背景,在此基础上分析华北惯调作为社会调查的得失。同时回顾战时和战后日本学界有关华北的社会研究,增进我们对华北区域社会的理解。

 

一、“华北农村惯行调查”的背景





华北农村惯行调查,是满铁长达30年的调查活动的一部分。要理解华北惯调,首先需要了解满铁的调查活动,以及满铁调查部这一重要机构。同时,华北惯调又被日本学界寄予相当高的学术期望,其后关于调查材料的研究又引发了日本社会科学界的争论,而这些争论又和日本的左翼政治、学术密切相关。故而本节集中讨论华北惯调的两个背景:满铁调查和日本左翼思潮。

 

(一)“满铁调查”与满铁调查部

 

“满铁”,全称是“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始建于1906年11月27日,是日本在日俄战争后为经营从沙俄处抢夺过来的在中国东北南部诸特权而设立的综合性“国策会社”,表面上是一家综合经营公司,“实际是政府的化身,国家机关”,“担负主持‘满洲’殖民政策之实际责任”,调查研究是满铁综合经营的重要环节。

 

||  满铁总部

 

满铁之所以设立专门的调查部门从事调查与情报信息活动,源于满铁首任社长后藤新平的殖民地经营思想。后藤新平出身医学专业,1898年被日本第四任“台湾总督”儿玉源太郎聘请为卫生顾问,后任命为“台湾民政长官”。

 

后藤新平出任民政长官后,认为经营殖民地是近代帝国主义的发展趋势,积极推进近代化建设。他提出“生物学统治”的理论:“比目鱼眼睛之所以长在同一边,是有生物学上的必要才产生的,在政治上亦同。我们必须先了解台湾人的习性,依据其习性定出一套管理办法才有效。”在这个意义上,“若破坏其自治习惯,则不能获致取而代之新政的效果”,“堡庄(村)自治一旦被破坏,则堡庄的自治费不得不由国家来支付,于是开支过大,无法承担,食物繁琐,不暇顾及,乃是理之必然”。因此,调查了解台湾人的基本状况就势在必行。

 

后藤新平邀请京都帝国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冈松参太郎来台湾担任法律顾问,实际主持台湾旧习调查。1901年10月“临时台湾旧惯调查委员会”成立,在此后的20年间形成三项重要成果:《台湾私法》《清国行政法》以及《台湾蕃族惯习研究》。

 

||  后藤新平

 

冈松参太郎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英法科,1899年出任京都帝国大学法科大学教授。他深受德国人种法学(历史法学派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影响,一方面强调“民族习惯法”的重要性,一方面努力让殖民地的习惯法纳入德国民法体系,以奠定殖民地立法基础。他曾说过:“研究风俗人情相异的殖民地原有的习惯和制度,而制定与此最适合的法律,对统治殖民地来说,是最根本的工作。”

 

因此其主持的“台湾旧惯调查”的实地调查成果《台湾私法》完全是德国民法典式的文本。为了因应后藤新平的殖民地开发和土地调查事业,冈松参太郎的《台湾私法》编排也背离了自己“身份法第一,不动产法第二”的学术理念,将不动产法放在第一编,身份法放在第二编(不动产—身份—动产—商事及债权)。对比此后末弘严太郎主持的华北惯调“概况—村落—家族—租佃—土地买卖—水—赋税”的调查顺序,这种身份法和财产法先后顺序的差异一目了然。

 

冈松参太郎在调查方面最重要的遗产是所谓“惯行”调查的框架。冈松参太郎将德国法学家A. H. 坡斯特(A. H. Post)的民法分类用于“惯行”调查。包括:

 

1.氏族法制,血统、婚姻、养子产生的亲属关系,氏族团体组织的家、宗亲会、祭祀公业等组织中的家长权、婚姻制度、服(丧)制、财产继承等;

2.地域性法制,公业、共有、宗教团体等;

3.统治型法制,业主权、大租小租、佃、奴婢制度等清国行政法中的特别法;

4.社会型法制,债权、商事契约等惯行。

 

这种调查框架的缺点冈松参太郎也看得一清二楚:“各国有各国之法律,各法也有各法之观念。从而,一国一法的法理观念,未必能说明他国之法理观念。所以要以罗马法的观念,来解释未依罗马法为基础的台湾法律,基本上就是个谬误。”

 

||  冈松参太郎

 

至此,在后藤新平赴任满铁社长之前,“惯行调查”的诸要素已基本具备。首先,根本目标是服务于殖民地的政治经济建设;其次,以实地调查为主要手段,辅助以文献资料阅读;最后,调查的内容源自德国民法研究的概念框架,以亲属法、财产法、同业公会、债权契约惯习等为调查内容。

 

1906年11月,后藤新平出任满铁首任社长,随即将他在台湾的殖民地经营经验带到满铁,在铁道部(主营社业)、地方部(附属地事业)之外,专门设立调查部,以实现他在台湾时的调查设想。虽然后藤新平担任满铁社长仅一年有余(1906年11月13日—1908年07月14日),但是在其任内,满铁调查机构的设立已经初具规模。这些机构种类多样,且历次改组,纷繁复杂,本文涉及的主要有:

 

1.大连本社,包括:

满铁调查部(1907年4月23日)—满铁调查课(1908年12月15日)—满铁经济调查会(1932年1月,调查课于1932年12月撤销)—满铁产业部(1936年10月)—满铁调查部(1938年4月1日,1939年10月1日总辖一切满铁调查机构)—满铁调查局(1943年5月1日)。

临时经济调查委员会(1927年11月—1930年6月)。

2.东京支社,包括:

东亚经济调查局(1908年9月—1929年7月独立为财团法人—1939年8月回归满铁东京支社)。

满铁东京支社庶务课调查系(1934年)—满铁东京支社调查室(1939年4月)。

3.公所、事务所,包括:

北平公所(1918年1月15日—1932年12月1日改称北平事务所—1935年11月22日划归天津事务所)。

上海事务所(1911年11月设满铁埠头事务所上海支所—1924年2月改称上海事务所)。

天津事务所(1935年)。

 

||  大连满铁调查部大楼旧址

 

满铁作为全面执行日本殖民政策的机关,调查内容种类繁多,有服务于社业的铁路调查、矿产研究,服务于开发的区域调查、产业调查,还有服务于军事的北方调查、中国抗战力调查、战时经济综合调查等。但“惯行调查”始终贯穿满铁的调查事业。

 

1906年后藤新平赴任满铁社长后,随即聘冈松参太郎为满铁理事并出任调查部长,直接负责新组建的满铁调查部事务。满铁调查部初设旧惯调查班、经济调查班、俄国调查班,改组为调查课后同为“台湾旧惯调查”参与者的川村铆次郎出任第一任课长,将“台湾旧惯调查”的工作作风带到了满铁,强调实地调查和文献阅读并举的重要性,要求以实地调查来证实文献资料,追求研究的独创和细节。

 

满铁调查部门经此改组,作为惯行调查执行者的旧惯调查班不再存在,但由旧惯调查奠定的实地和文献并重的调查工作风格贯穿满铁调查事业的始终。而且满铁调查部门在不同时期都保留了关注中国农村经济社会法律状况的调查机构:

 

调查课后期的经济调查系,经调会前期的第一部(经济一般)第四班(产业农村经济统计),经调会后期的第一部(经济一般)满洲经济班、第五部(法政一般劳动移民)法制班(土地制度旧惯经济法制)、第六部(东亚经济)综合班,大调查部时期的华北经济调查所第一班(农业经济、农村社会)、上海事务所调查室第三班(法制、惯行)。

 

正是这些机构在不同时期实施了带有旧惯调查性质的调查活动,华北农村惯行调查则是满铁这一系列惯行调查最为瞩目的一项。

 

综上,华北农村惯行调查并非孤立的调查,而是蕴含着满铁调查活动的诸多基本前提:首先,惯行调查的出发点是为了制定日本殖民统治政策而开展的信息收集工作;其次,惯行调查的框架与内容是德国民法研究规定的诸种社会关系,主要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最后,惯行调查是满铁诸多调查的一种,在不同时期由不同部门以不同名目执行,但是调查的基本方法和风格比较统一,即重视实地调查和文献研究的互证互补,强调调查的综合性,具体的调查方法借鉴西方最新的经济学研究。

 

(二)战前日本左翼论战与惯行调查研究

 

华北农村惯行调查本是日本“中国惯行调查”的一部分,该项目的学术委员会成员主要是京都帝国大学和东京帝国大学的经济学和法学学者。调查人员的调查报告成文后即发往东京进行分析,在战时就已经完成一些研究论文。因此华北惯行调查的成果包含两部分:一是华北惯调实地调查的报告,二是在东京同时开展的研究工作。

 

然而战时华北惯调研究在日后遭到了严肃的批判:日本关于中国农村共同体的研究与“中国社会停滞论”“大东亚共荣圈”关系密切,并成为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依据之一。所谓“共同体”理论,来自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和魏特夫(K. A. Wittfogel)的“治水社会”。那么满铁调查部门、华北惯调如何与日本左翼思想发生联系?日本左翼学者又为什么转向为日本侵略辩护?左翼理论又如何影响了华北惯调的开展?

 

日本左翼思想和运动实践在诞生之初就有浓厚的知识分子取向,与日本现代社会科学相伴相生。其初期两个明显的谱系都和知识分子密切相关:一是中江兆民引进法国卢梭学说形成的自由民权运动,二是美国基督教会的学校和传教活动;前者的代表是《平民新闻》创办者堺利彦和幸德秋水,后者的代表是早稻田大学教授安部矶雄和劳工运动者片山潜。这导致日本左翼运动在相当的时间内长于理论思辨,短于革命实践。

 

||  幸德秋水与片山潜

 

1922年7月和1925年12月,日共在莫斯科的帮助下先后两次组党,然而两次组党的指导思想并不一致:前一时期是山川均的“山川主义”,强调阶级斗争大众化,不急于组成党组织;后一时期是福本和夫的“福本主义”,鼓励左翼组织分裂开来,各自开展革命。

 

这两种指导理论在第二次组党时针锋相对,共产国际为了重振日本革命,防止组织分裂,于1926年12月由布哈林重新确定了纲领:日本的革命客观形势已经迫近,日本的社会性质仍然是半封建半资本主义,因此日本接下来的革命应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这个纲领成为日后日共正统派秉持的基本指导思想,而山川派对此持反对意见,导致30年代左翼思想界“正统派”和“劳农派”的争论。

 

1925年,日本政府制定《治安维持法》,强力镇压左翼运动。经过1928年“三一五”日共成员大检举、1929年“四一六”事件、1930年“新生共产党事件”、1932年“十月大检举”诸次事件,日共始终没能开展有效的革命活动。

 

特别是1932年10月的大检举,范围扩大到整个同情日共的左翼知识分子,入狱人数6900余名,日本左翼思想界受到严重冲击,由此也产生了一个独特现象:“转向”,即受到检举的日共党员或左翼知识分子在狱中公开发表自白书,宣布放弃颠覆政府的共产革命活动,用以换取提前出狱。

 

这些人出狱后取向各有不同:有的不放弃主义而只停止行动,有的转变理论方向,寻求新的左翼运动形态,有的则彻底放弃马克思主义。这种现象显然与日共和左翼运动的知识分子性格关系密切。

 

“转向”的另一个结果,就是日共党员和左翼知识分子出狱后能做的工作只有利用左翼思想开展社会科学研究,于是掀起日本社会科学界30年代左翼理论研究的高潮,这些研究与地下状态的日共关系密切,其讨论议题延续了日共内部的争论。

 

作为日本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据点,满铁调查部门自然也受到日本左翼运动的影响。左翼知识分子进入满铁调查部门可以追溯到日共创建者、“转向巨头”佐野学。佐野学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政治科,大学时代就参与东京帝国大学的左翼青年组织“新人会”,他的兄长佐野龙太正是满铁第一任总裁后藤新平的女婿。佐野学1917年大学毕业后,借着兄长的这层关系进入满铁东京支社的东亚经济调查局,在他的影响下,参加“新人会”的东京帝大的毕业生伊藤武雄等进入满铁颇受照顾。

 

||  佐野学

 

左翼群体进入大连满铁本社的时间较晚。在满铁产业部时期,毕业于京都帝大经济学部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大上末广出任庶务课业务系主任,这个职位非常方便安置新入部的人员,自此一批京大、东大的左翼毕业生进入满铁本社调查部门,大上末广不但成为满铁调查部门的左翼首领,也给满铁的调查报告带来了左翼理论色彩。

 

大上末广在满铁任职期间跟从鼓吹“王道建国论”,提倡“阶级分析法”的橘朴学习,参与“满洲”农业性质的讨论,逐渐为人瞩目。由此开企了日本左翼思想与殖民“满洲”右翼思想的奇特合流。1939年大上末广转至日本企划院新成立的东亚研究所任职,专门联络促成“中国惯行调查”项目,并实际负责东亚研究所与京都大学的“中国经济惯行调查部”的联络。

 

到1940年,随着战争进程加剧,日本本土加强镇压左翼分子,大量左翼人士陆续来到满铁调查部,其中既有日后因“满铁调查部事件”被检举的堀江邑一(京都帝大经济学部毕业,河上肇再传弟子,旅欧时曾加入德国共产党)等,也有平稳参与了华北农村惯行调查的杉之原舜一(京都帝大毕业,后任职于无产阶级科学研究所,华北惯调实地调查的主持者)、旗田巍(东京帝大文学部东洋史学毕业,因同情左翼被检举入狱)。

 

他们来到满铁主要有三种原因:一是因为本土镇压加剧,而“满洲”相对宽松故躲来;二是“转向”后不被警察信任而被驱逐到“满洲”;三是无法在日本本土就业,故来满铁求生活。同时满铁调查部在战时也承担了诸多调查任务,急需人手扩张,为左翼人士进入满铁调查部创造了客观条件。

 

30年代,日本左翼的政治实践虽然饱受打压,但其思想和研究始终保持活跃,影响波及整个社会科学界,再加上左翼人员集中在满铁调查部门,于是“中国惯行调查”的设计和研究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被左翼研究规定,特别是东京帝大法学部教授末弘严太郎领导的土地法和家庭、村落研究部,此一时期相关议题的研究大部分由左翼学者完成。


||  1928年三一五事件让日共元气大伤

 

研究的起点是日共内部的有关革命纲领的讨论。1927年“布哈林纲领”发布后,日共“山川派”并不认可纲领的观点,于是山川均、荒畑胜三、猪俣津南雄等人创办《劳农》《劳农新闻》等报刊,与日共机关报《马克思主义》《无产者新闻》开展论战。

 

他们的基本观点是日本的社会性质并没有“正统派”所认为的“浓厚的半封建要素”,相反,日本现阶段是独裁金融资本阶段,因此接下来日本的革命是立即的无产阶级革命,而不需要一道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正统派”认为日本革命的性质乃是“迅速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核心主张是:日本的统治体制由两部分组成,乡村是半封建统治,封建地主掌握土地,以封建地租剥削农民;城市是资产阶级统治,金融资本寡头掌握生产资本。因此倡导“打倒天皇”“废止大土地所有”“七小时劳动制”“银行国有”。

 

随着“劳农派”被开除出党,以及1928年以后接连的日共党员大检举,论战的阵地从党内转为党外左翼知识分子:一方是陆续加入“劳农派”的向坂逸郎、铃木茂三郎等人,另一方则是由野吕荣太郎、山田盛太郎、平野义太郎等人组成的“讲座派”。

 

后者源于野吕荣太郎为在农业理论方面批判猪俣津南雄等“劳农派”,集合山田盛太郎、平野义太郎等人在1930年推出《日本资本主义发达史讲座》系列论丛。“讲座派”的观点吸纳了共产国际给日共拟定的“三二年纲领”,成为日共党内“正统派”在学界、思想界的代表。

 

两派论争的焦点主要有以下问题 :

1.日本资本主义现阶段的矛盾是否包含封建因素,在此基础上,日本农业生产的佃租性质是资本主义地租还是封建地租?

2.日本资本主义发展的本土源头:德川时期作坊工业的生产是否具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德川末期新地主的土地所有,是商业资本主义的入侵,还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发展?

3.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历史:明治以后产业资本主义转化为垄断资本主义时的日本资本主义结构特质是否是“军事性半农奴制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发展前提下农村的租佃制是否是封建性农奴制?

 

总之,上述论争不可避免地聚焦于日本农业问题,核心就是日本农业生产关系和佃租的性质,即从佃租是封建剥削还是资本主义剥削来考察日本的资本主义性质。

 

纵观日本左翼学界的研究和讨论,问题的焦点是日本农业的性质,特别是土地所有制、租佃生产关系以及佃租所反映出的农村社会关系性质问题。当学者们将视野放宽到东亚,这些分析路径也就被继承下来。

 

同时,上述论争还有国际背景。中国的国民革命失败后,斯大林同托洛茨基曾有过关于中国革命性质和任务问题的斗争,为此1931年苏联的列宁格勒东方研究所和马克思东方学者会议主办了亚细亚生产方式学术讨论会,会议综述传至日本后,为左翼学者所追捧,并迅速用于东亚农村社会分析。

 

在这个理论的指导下,日本学界对于日本和中国的社会性质讨论便集中到农村社会上,特别是农村社会性质和“村落共同体”有无的问题。这也是平野义太郎等学者在研究华北惯调资料时的理论源头。

 

因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华北惯调有相当部分内容是农村土地所有制、农村金融以及租佃关系和地租,战时和战后有关华北惯调的研究也有相当部分涉及华北农村的土地所有权、租佃法律和租佃形态。

 

二、“华北农村惯行调查”:方法与成果




(一)作为方法的“惯行调查”

 

如前所述,“惯行调查”作为满铁制定殖民政策的重要工具,贯穿于满铁调查事业始末,“华北农村惯行调查”并不是作为单独调查项目偶然出现的,而是一系列带有“惯调”性质的调查活动的一部分。那么满铁执行的“惯调”性质调查活动有哪些,它们有什么特点,形成了怎样的调查风格和方法?

 

由后藤新平设想、冈松参太郎主持的“台湾旧惯调查”是满铁系列惯行调查的先声。调查的目的“一方面在查明台湾的实际旧惯以供行政及司法上的需要”,“另一方面则探究中国法制,以学术性观点编述,作为他日台湾立法的基础”,故而调查对象不限于台湾旧惯与制度,还包括中国一般的法律习惯。

 

为此,1901年(明治三十四年)4月成立“临时台湾旧惯调查会”,该会工作于1919年结束,原住民调查则持续到1922年。形成的成果主要有《台湾私法》《清国行政法》《蕃族调查报告书》《蕃族惯习调查报告书》《台湾蕃族惯习研究》等五种大型调查资料。

 

||  《台湾蕃族调查报告书》

 

方法上,《清国行政法》几乎完全是文献研究,《台湾私法》则是文献和田野调查综合,而“蕃族调查”等资料主要是人类学和民族学的田野调查。作为“惯习调查”草创阶段的探索,《台湾私法》的田野调查主要活动还是搜集民间文献材料,如旧记、杂书、谕告、碑记,以及特别受重视的民间契券,它被认为是“探求惯习真相的最佳材料”。

 

此外,由于日本强占台湾未久,为了能够与当地人有效沟通,调查会聘请了耆老绅士为嘱托员,代为调查搜集材料,同时这些人也成为调查重点的交流对象,以获得更充分的信息。

 

旧惯调查会探索的调查方法、调查对象成为后来满铁“惯行调查”的基本准则,其特点是:1.作为法律调查,它更关注日常经济行为中的习惯法,而不是政府的成文法;

2.作为经济和社会调查,它的框架是德国民法规定的身份法和财产法,所以经济行为调查集中于土地所有、租佃关系、家族人身关系、家族财产关系。因此旧惯调查更像是一个法律、经济、社会调查的综合体。

 

而且依靠耆老乡绅开展资料搜集调查的模式为旧惯调查种下了一个先天的缺陷:调查能否顺利进行完全要看被调查者与殖民政府的合作程度,以及殖民政府对殖民地的控制程度,这不仅限制了调查广度、深度拓展的可能性,也让调查材料的真实性始终有疑问。这个缺陷在华北惯调中更为明显。

 

满铁成立后率先开展了“满洲旧惯调查”,持续时间为1909—1915年。“满洲旧惯调查”的实际指导者是冈松参太郎以及调查课首任课长川村铆次郎,因此“满洲旧惯调查”实际上就是“台湾旧惯调查”的延续。然而调查内容仅限于东北土地关系,甚至不涉及农村惯行。调查方法则仅限于“文献”,因为满铁调查员在实地调查时遭到农民的抵制,而且土地问题对于农民来说十分敏感,不轻易向外透露,导致实地调查成效不大,所以调查工作都以古籍史料为基础。

 

给“惯行调查”注入新的理论元素的是1936年3月开始的“满洲农村实态调查”。这个调查由所谓“满洲国”“实业部临时产业调查局”主持,满铁经调会参与,目的是为“满洲国”制定农业政策。此前大上末广与天野元之助在《满铁调查月报》和《满洲经济年报》上先后发表文章,运用左翼理论分析东北农业生产,认为“满州经济”乃是封建制性质,无法自发资本主义化,进而引申至“中国殖民地化”的必然,引起中西功、铃木小兵卫等人的批评,由此有必要关注东北农村的实际生产状态。

 

对于满铁惯调而言,这次调查在指导理论上突破了以往的民法框架,调查内容从身份关系、财产关系拓展至生产关系,特别是生产流通、农村金融、租佃关系,从上述关系中探索东北农村构造,进而分析中国社会性质。

 

几乎与“满洲农业实态调查”同时展开的是“冀东农村实态调查”,这个调查的组织领导者是时任满铁经调会驻天津干事附、中国驻屯军顾问的伊藤武雄。“华北事变”之后,实际控制冀东地区的日本中国驻屯军为有效控制该地而决定开展调查,1936年3—4月、1937年2—3月共调查两次。

 

||  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的范围

 

伊藤武雄进一步细化了调查方法,调查表来自美国经济学家巴库,理论则来自于苏联学者马歇尔。调查具体执行分为四个层级:县境内一般情况调查(口头调查县内官员,调阅县政府文书)、县城调查(口头调查县内官员)、村落一般情况(口头调查乡长及相关人士,调阅乡政府文书)、农户情况(户主调查)。

 

由于处于准战争状态,调查实际上都是在“治安”相对好的区域展开,调查班不带卫队,口头调查全程以听写方式进行。可以说,冀东农村实态调查是华北农村惯行调查的一次预演,为华北惯调准备了调查设计、执行方法、内容和重点以及理论分析框架。

 

作为殖民统治的重要工具,“惯行调查”几乎与日本侵华同步进行。随着“七七事变”爆发,华北彻底沦陷,为了控制这一新占领区,制定统治策略,日本军方和满铁对于华北地区全面的“惯行调查”势在必行。

 

(二)“华北农村惯行调查”的计划与执行

 

“华北农村惯行调查”从属于“中国惯行调查”,这个项目于1938年秋由日本企划院新成立的“国策调查机关”东亚研究所提出,1939年秋受理申请的兴亚院将课题交给了东亚研究所。1939年10月2日,东亚研究所第六(惯行)调查委员会正式成立。

 

委员会由两部分组成:总务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其中学术委员会几乎由东京帝大法学系包办:法学家山田三良为首,末弘严太郎负责第一部(土地法)、第三部(家族、村落),田中耕太郎负责第二部(商业金融),我妻荣负责第四部(城市土地)。

 

||  东京大学

 

此外,第六委员会另委托京都帝大经济学部开展经济学调查研究。为此京都帝大设立“中国经济惯行调查部”,下分三部:第一部农地制度,第二部商事、金融,第三部矿工业,东亚研究所与京都大学的联络员为大上未广。

 

负责现地调查的是满铁调查部华北经济调查所第三班,后被称为“惯行班”,主任是杉之原舜一,参加者有旗田巍(村落)、佐野利一(赋税)、内田智雄(家族同族)、安藤镇正(金融交易)、小沼正(赋税)、杉浦贯一(土地所有权、水)、山本斌(佃农)、盐见金五郎(地籍与土地公证)、本田悦郎、早川保(土地买卖、家族同族)、村田久一(村落)等。

 

早在1937年以前,为迎接满铁成立30周年,满铁经调会即筹划以“惯行调查”为主体开展中国社会结构全面综合研究。只是由于经调会撤销和“七七事变”,这个设想被打断。接受东亚研究所委托后,满铁调查部的研究设想再次复活并独立拟定了长达十年的“惯行调查”计划。

 

所以华北经济研究所的现地调查从1939年项目确立之初就已经自行准备,检索方志等惯行材料。1940年6—10月,满铁华北经济调查所全面制作调查项目,11月开始第一回实地调查。此后至1942年11月,华北经济调查所惯行班共开展七回集中实地调查,同时穿插小规模补充调查、概况调查以及特殊问题调查。正如调查材料显示的,所谓“实地调查”以访谈为主。在实地调查同时,惯调班还注意文献收集,从顺义、获鹿、临榆等县获得了大量档案和古籍。

 

||  表1  满铁华北经济调查所惯行班现地调查概况

 

1944年,随着战局变化,调查工作重要性日益减小,包括华北农村惯行调查在内的满铁诸多调查都陷入停顿,华北惯调的范围缩小到北京周边的安次和顺义,同时华北经济调查所人员撤回大连本社,直到1945年3月华北惯调彻底停止。满铁调查部自定的十年调查计划也没有完成,只是基本实施了东亚研究所的委托调查。

 

华北惯调的执行在指导思想层面一直处于为日本殖民统治服务和纯粹学术取向二者之间的纠结,这一纠结也影响到调查资料的最终呈现。东亚研究所拟定的《第六(中国惯行)调查委员会要纲》规定“以有助于帝国对华政策的推行为目的,进行华北、华中的法律及经济的诸惯行调查”;满铁调查部自拟的《中国惯行调查计划》也宣称中国惯行调查“是为了综合制定我国各种对华政策所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

 

但是末弘严太郎本人对此有所批判,他强调“本次调查的目的并不是获得立法乃至行政的参考资料。说到本调查的最终目的,那就是,中国人民怎么在惯行的社会下生活”。末弘严太郎意图将调查规定为纯学术活动,与同为法学教授的冈松参太郎相比,他并不强用近代“法”的概念来理解现实社会中抱持实际效用的社会规范,而是将调查所得的社会规范同中国社会固有的传统进行比较来讨论问题。因此末弘严太郎的调查框架虽然是民法的概念,但并不像冈松参太郎那样把华北的社会习惯强制归入民法框架。

 

||  末弘严太郎

 

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界定什么是“惯行”这一基本调查对象就成为调查学术研究的起点。作为调查设计者,末弘严太郎区分了两种“惯行”:法的惯行和经济的惯行。

 

所谓“法的惯行”是“活着的法律”,这种调查“不是单纯地探究社会关系的构成形式,而是规范社会关系组成的法的惯行,也就是通过使法的规范明了化,着力于将其实质的组织和动态机构明了化”,比如家庭实态调查不仅着眼于家庭成员的结构,而是要调查内部的权威、抚养等人员关系;“经济惯行”的调查则“是将经济生活本身作为惯行的事实进行描述,将其发生的因果法则明了化才是目的”。

 

实地调查的主持者杉之原舜一作为东京帝大文学部的毕业生,也受作为教授的末弘严太郎的影响,进一步明确了调查动态法律习惯的含义:“这个对象作为原有社会中的形式,是社会性规范的所谓法的惯行,但不能将形式作为形式平板而又静止地把握,而应立体的、动态的和在与成为实质背景的社会经济诸关系的联系中努力把握。”于是调查经济行为,实际上仍是调查经济行为中人的关系及其形成的“法的惯行”。

 

在这个意义上杉之原与末弘严太郎对于“惯行”的理解存在细微差别:末弘严太郎将经济惯行视为独立的调查范畴,其内涵就是经济行为及其因果规律;而杉之原将“法的惯行”理解带入“经济惯行”,将后者的内涵从经济活动缩小为能够把握为规则习惯的经济关系。

 

这种差别也体现在二人的调查设计上:东亚研究所制定的调查计划包括“以土地关系为中心的惯行调查”“商事及金融相关的习俗惯例调查”“家族及村落的相关习俗惯例”三大方面,满铁华北经济调查所的调查项目细化为“土地所有权”“以土地买卖为中心的所有权变动”“租佃”“水”“地籍与土地公证”“农村赋税”“农村金融及交易”“家族及同族”“村落”九项,九项内容基本包括东亚研究所计划的土地关系和家族村落调查,缺省了商事与金融方面。由此可以看出华北惯调的侧重。

 

然而,无论是土地还是家族问题,对于当时的农民来说都是十分敏感的话题,如何做到有效访谈就成为华北经济调查所惯调班的难题。1940年8月,末弘严太郎一行来北京与惯行班座谈,双方就这个问题有所交流。惯行班的人认为只从法律性角度提问将会很抽象,农民也无法正确回答问题,东亚研究所的学者则建议先农民的生活事项入手,针对县城职员和农民采取不同的讯问方式,不要当面做笔记,等等。

 

这些讨论大多仍属于调查技巧的范畴,而关乎更基本的调查方法论的内容却因为各种原因被忽略了:首先,调查村落的选择,因为战时无法实现普查,只能按照华北地区北—中—南的顺序先选择了沙井村、寺北柴村和冷水沟庄,之后又由于偶然原因增加了侯家营、吴店村和后夏寨,满铁调查人员认为村庄的代表性可以在十年的调查计划中逐渐实现,但时间并没有给他们机会。

 

其次,被调查人员的选择,东亚研究所的福岛正夫在惯调班座谈时明确提出“迄今为止成为对象的都是土豪劣绅,更加贫困的贫民也作为对象,不需要吗?”的疑问,但是无人应答。实际上战时调查以军方武力为后盾,能够动员的被调查者只能是与侵略者有密切交往的“县城职员”和村内“士绅”头面人物,底层农民没有意愿也很难去接触到,这也是华北惯调的天然缺陷。

 

综合来看,作为满铁惯行调查系列的终曲,华北农村惯行调查的计划和实施有两点重要突破:第一,在学理上,相比于“台湾旧惯调查”“满洲旧惯调查”而言,华北惯调放弃了对“旧惯”静态、平面的描述,转向在社会关系中把握习惯行为的动态实态,实现了“惯行”的调查。

 

第二,在方法上,首次将实地人员询问作为调查的主要内容,既不同于侧重官方文献和地方文献收集的“台湾旧惯调查”“满洲旧惯调查”,也不同于侧重实地调查经济结构、家庭收支和经济文书收集的冀东农村实态调查。

 

(三)成果、评价与反思

 

战时的华北农村惯行调查仅仅是在七个定点村庄基本完成了满铁华北经济调查所设计项目的调查,积累了《质问应答录》114辑。这些应答录作为原始的材料,真实生动地记录了调查员访谈和被调查者回答的内容,甚至“对话中也包括游离于问题主题的模糊应答,但都是按原本的样子保留下来”。

 

1942年秋,满铁华北经济调查所惯调班开始根据调查资料制作调查报告书,但因为资料过于庞大以及战争进程,直到调查终止也没有完成报告书。而由于华北惯调材料在整理后立即发往东京,东亚研究所第六(惯行)调查委员会和京都帝大经济学部在战时就已经开展相关研究,前者完成16种报告书,后者完成《中国经济惯行调查报告》17册。

 

战后,原东亚研究所第六(惯行)调查委员会成员、日本法制史专家仁井田陞仍持续关注这批材料,并联合原东亚研究所的平野义太郎、福岛正夫、我妻荣以及原华北经济调查所惯调班成员整理了这批材料,在伊藤武雄任所长的政治经济研究所资助下,1952—1958年,岩波书店以《中国农村惯行调查》为名分六卷出版,这就是日后中国农村社会研究经常引用的文本。

 

仁井田陞作为中国古代法制史和法律文献研究专家,持续关注华北惯调材料,是受到法学界前辈、华北惯调的设计者末弘严太郎“纯学术”精神的感召。在原书第一版序言中,仁井田陞毫不吝啬地赞美道:“我认为,在1937年以后的我国,作为真正意义上的期待学术进步的良心事业,这个惯行调查活动可以说是极其难能可贵的。”

 

||  仁井田陞

 

平野义太郎也写道:“这种针对农村习俗的实态调查,恰好对这些学问的各个领域中有史以来的中国研究的根本缺陷进行了修正,试图填补这些空隙。”“本调查是在中日战争(侵华战争)这样困难的社会环境下进行的,但绝对不会限制学术调查的自由,我们会尽可能达到这个目的。”“学者们怀着对中国社会无限的爱和以学术的方式查明社会实际情况的热情,以及对待学问的良心,他们认为日本的中国研究具有重大的正面形象,忠于实际地捕捉了旧社会生动的习俗。”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对华北惯调无条件地赞美。作为调查员的旗田巍就写下了当时调查参与者的矛盾心情:“这个调查是战时在日军占领的地域,借助满铁这一殖民地经营公司的力量所进行的。因此,这种调查是以权力为背景的殖民地调查,这是很明白的事实。但是我认为这并不能成为否定这一调查学术性内容的理由。……这里虽然对自由有一定的限制,但我觉得在当时像惯行班这样充满自由气氛的地方别处几乎是没有的。”“在对中国农民的友爱之情的深处,有一种对备受侵略战争之苦的人们的内疚心情和不能置之不顾的心情……我认为这种心情对中国人的友爱感情和坚持站在学术立场上搞调查的态度是联系在一起的。”

 

而同为调查员的野间清对此强烈批评道:“调查员是在‘县公署’或‘商务会’等‘县政府’机关住宿,他们从住处到调查村来回往返都是在‘县政府’武装力量的‘护卫下’进行的。如果不这样,他们就把村民叫到‘县政府’机关来进行采访调查。这不只是对村内处于被支配地位的农民的,对村内有政治势力的‘实力人物’也是如此,因为在这种调查的背后更有能支配村内政治势力的日本军事实力。这一点比起在中国东北地区的农村实态调查来,不是更应该鲜明地、更加激烈地意识到吗?”

 

在这样的认识下,野间清提问道:作为殖民地调查,以强大的军事势力为后盾而实施的农村调查,究竟能够描绘出多少真实情况?显然《中国农村惯行调查》并没有反映中国农民真实姿态,这是作为侵略者的日本人没有认真反思的。

 

战后直到20世纪80年代,远离战争的日本学者重新回顾惯调的历史,在没有历史包袱的情况下对《中国农村惯行调查》的批评更加客观。

 

内山雅生认为,一方面,惯行调查员的确秉持着同情的心态,这让他们去努力接触中国农民;另一方面,被访农民在当时的条件下也是带有寻求和敌对国占领军妥协求生存的心态参与采访,在调查员因相对的学术自由而秉持的善意下,这种主客观错位能够得到些许弥合。当然,这种天真的主观善意越真实,农民也越能感受到日本军事势力的控制,也让调查员在战后能够反思调查得以开展的真正基础。

 

随着学术研究的深入,日本学界对“惯行调查”批判的关注点,已经从实地调查证据的可信度和有效力转移到基于“华北惯调”的中国研究的认识水平问题。这就涉及战时和战后日本学界对《中国农村惯行调查》的研究。

 

三、从“结构”到“变迁”:日本战时与战后的华北惯调研究



 

尽管华北惯调因为战争进程匆匆结束,但在调查持续的三年时间中,满铁华北经济调查所惯调班一直将调查材料发回东京东亚研究所,因此关于华北惯调的研究在战时就已经展开。这些成果在战时及战后集中出版,形成一波日本学界关于中国社会研究的高潮。在这之中,尤以平野义太郎与与戒能通孝之间有关“村落共同体”的论争最为瞩目。

 


||  平野义太郎

 

关于这一论争的内容与学术、背景,中日学者已经有了比较详细的讨论,在此基础上本节关心的是这一讨论揭示了华北社会哪些关键的社会分化机制,进而加深我们对于华北社会的理解,在这一讨论之后,日本学界对于华北社会的研究又有了什么变化,开启了哪些新的问题域。

 

如前所述,以平野义太郎为代表的日本左翼学者为了因应日共革命路线的问题,而试图寻找日本农村的封建机制,在这个问题意识的影响下,这些学者在中国农村研究中探求“村落共同体”的有无,同样是要探求亚洲农村社会的封建关系,只是具体理论表述上接受了魏特夫的“共同体理论”。

 

这些研究力图揭示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特别是支配关系(血缘的、权力的、经济的),因此,尽管华北惯调本身强调动态社会关系的描摹,但基于惯调材料的研究却仍是静态的社会结构研究,在时间横断面的农村支配关系中去讨论中国农村共同体的有无。

 

在探求中国农村的“村落共同体”时,日本学者首先关注的是血缘关系。

 

战前日本以“共同体理论”研究中国社会的代表清水盛光认为,传统中国的专制主义基础是“村落共同体”,近代村落共同体已经分化为乡绅士绅统治的社会,即“同族部落”聚合体,直到进一步分解为异姓杂居的地缘村落。

 

村落共同体的“自治”有两种,分别为村长代表政府介入统治的“他律的自治”和村落内部自行产生的“自律的自治”。只要不是彻底阶级分化的地缘村庄,“自律的自治”共同体的基础就是仍然残存着的“同族部落”,即“同居”“同财”“同爨”的宗族-家族集团,将家族凝聚为宗族集团的关键因素是以“义田”“祭田”为代表的“族产”。

 

于是权力支配、血缘关系、经济生产三个要素在清水盛光的“村落共同体”中统一起来,这个共同体的具体表现就是家族-宗族团体。

 

相比而言,平野义太郎讨论“村庄共同体”时更看重另一种社会要素——“会”,这源于他利用的华北惯调材料。

 

平野义太郎认为由于历史上的战乱,华北农村的宗族制度要比华南弱得多,那么华北村落的“自律的自治”的领导者的支配逻辑就不是血缘的宗族组织,而是另有他途。华北村落的自然特点是坐落于平原地带的大型密居聚落,有比较强的公共安全(战乱、看青)和共同生产(水利、防灾)的需要,村落本身而非宗族是公共生活的核心。

 

平野义太郎认为华北村落的实际支配者是村内的会首、村董,由这些人组成的村公会实际支配全村。他们向下通过文化声望、经济财产、血缘关系和普通村民关联,向上通过选举村长与政府打交道。在村落日常公共生活中,会首们组织“看青会”维持村庄秩序,组织“庙会”承接村庄祭祀活动。

 

||  妙峰山庙会

 

因此在血缘组织分解严重的华北,“会”这种能融合多姓的地缘组织就成为村落共同体的核心要素,聚合了村落支配、宗教信仰、经济生活等社会要素。于是同样讨论中国农村的“村落共同体”,用“会”替代了清水盛光的“家族-宗族”团体。

 

戒能通孝同样利用华北惯调材料,从土地所有权这一法律和经济角度入手分析,却得出了和平野相反的结论。基于华北农村土地所有权的考察,他指出华北农村土地所有权强烈的自耕农所有性格,看青活动跨越村,中国村落并没有严格的界线,不存在以村落租税承包家族为核心的团结协作,村民是一个个单独个体,村长和会首也没有获得村民内在的支持,而只是村庄内的强力统治者。因此中国农村没有“共同体”,只有“个体”存在。

 

抛却“共同体”有无的争论,戒能通孝和平野义太郎对于华北农村社会的理解恰恰是一体两面:戒能通孝也认识到“家族-宗族”这种血缘团体并不是华北农村社会的核心要素,村长、会首才是村落的实际支配者,只是他并不认为村民与村长、会首存在有机联系并组成村落共同体,所以他给出了接近原子化的华北农村社会图景。

 

战后日本学界否定了“共同体”理论的学术旨趣,但相似的研究思路仍然延续。

 

前田胜太郎基于华北惯调材料所做的华北农村水利机构的研究表明,华北平原区农业生产的组织形态是“水利共同体”,即基于水利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利用的自我管理的地缘性组织,亦即日后杜赞奇所称的“闸会”。然而这种水利组织的兴衰与国家权力关系密切,并非清水盛光、平野义太郎等人所论的“共同体”。

 

小沼正关于华北田赋征收的研究有意与戒能通孝对话,讨论了“社书”的作用:他们在县官的管辖下负责管理全县土地清册、地籍变动、田赋征收以及垫付代缴,他们显然不是村落共同体的“包税人”,近代以来,随着国家税额增大,“社书”无力垫付代缴,逐渐走向崩坏,直到日伪政权“大乡制”改革而消亡。

 

当然,家族研究仍然是华北惯调研究的重点。

 

根岸佶研究耆老、士绅阶层时就注意到,中国社会由宗族、乡党、同业公会三个层次构成,耆老士绅阶层固然在乡党、同业公会的公共秩序层面起支配作用,并由此成为国家政治的基础和参与者,但是耆老士绅阶层本身遵循的原则仍然是宗族血缘秩序,他们首先是宗族族长,通过祖先祭祀整合宗族组织,然后才能成为地缘性村庄的士绅。

 

内田智雄描述了不一样的华北家族制度图景:一方面,家族通过共同祭祀、同族公产、相互扶助维持团体生活,另一方面,家族并非严格的血缘团体,它有许多拟血缘办法保持家族财产和祭祀的延续。

 

例如“冥婚”制度,家族未婚男子早亡无后,需与另一早亡单身女子“结阴婚”成立家庭,才能在坟前收养“义子”继承家业;“义子”收养一般遵循同族近亲原则,极少异姓收养,但考虑到华北农村小户自耕农经营模式,同族收养仍然打破了小家庭的血缘传承;此外,妇女的的离婚与再婚、丧母儿子被继母和异母兄弟赶出家门等现象也表明华北农村的家族制度相当松散,并非我们一般理解的紧密的“血缘共同体”。


||  冥婚仍然在华北地区存在

 

总而言之,战时和战后的日本华北惯调研究相当程度上揭示了华北农村社会的基本特质:家族-宗族团体孱弱并趋于瓦解;村庄各类公共团体“会”是组织公共生活、维持公共秩序的核心;小自耕农为主的经济生产型态是上述两点的经济基础。但是这些研究仍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华北惯调呈现出来的农村社会图景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农村社会现实?

 

华北惯调参与者旗田巍深刻反思了这个问题,并以华北惯调中的“看青”(看护青苗)活动为切入点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迄今为止的研究,都把看青的各种不同形态混同对待而不顾各种形态间的历史关系,没有注意到产生各种看青形态的各个村落社会基础的差异。换句话说,就是对看青所显示的协同关系没有从历史的、发展的角度予以研究,这是不足的。”

 

“看青”是华北惯调时期华北村庄村公会组织的重要公共活动,担负着保护农作物和维持村庄秩序的作用。此前的研究大多将看青视为村公会实现村内支配的一种现象,而忽略了“看青”活动本身。

 

旗田巍考察“看青”活动的历史发展过程,区分了四个阶段:不需要看青—农家各自看青—光棍替人看青—村民协同看青。通过历史的梳理,旗田巍认为看青的协同关系不是团体生活产生的,而是团体分解为个体或小家庭后,为了面对生活不安因素而摸索出的合作关系。

 

旗田巍虽然没有否定“共同体”的存在,但却将此前被当作“共同体”存在证据的“看青会”剥离出来,当作与“共同体”无关的、中国近代社会衰落过程中产生的“共同关系”。更重要的是旗田巍的研究表明,华北惯调只是特定历史时刻的社会呈现,而非代表了中国农村社会的一般状态。

 

内山雅生接续旗田巍的研究,将“共同关系”的考察扩大到华北惯调中的“打更”和“搭套”(共同使用牲口)、“合具”(共同使用农具),指出:“‘共同体’式的组织和机能不是从古代社会连绵延存下来的,而是在日本等侵略势力强行推行殖民地统治的社会状况下,作为确保农村在生产之路的一种策略,以‘传统的自发的自治机关’村公会为首建立起来的共同体式的关系。”

 

在这个意义上,“共同关系”是一个近代社会现象,它是村落传统自治组织为适应不同上层政治要求而披上的外衣,以持续村落的统治。到共和国时期,“看青”和“打更”又被转化为“护秋”和“民兵”,成为农村集体化生产和安保的机制。

 

同样,“搭套”“合具”这些生产互助关系也在此后的中国革命进程中成为农业合作化的社会条件。于是“共同关系”研究的问题意识从探索近代中国农村社会现实转变为以“共同关系”来阐释“中国近代社会的真实姿态以及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生与发展的过程”和“中国式社会主义的特征”。

 

||  唐山遵化西铺村穷棒子社的缘起正是村庄中的搭套与合具

 

旗田巍的研究开启了日本学界华北农村社会研究的转向:从静态的社会结构考察转向“共同关系”在近代历史变迁中的作用。这一问题意识的转变促成了1990—1995年中日学者重访满铁调查村落,并形成了《二十世纪华北农村调查记录》(《中国農村変革と家族·村落·国家:華北農村調查の錄》)这一后续跟踪调查。

 

这一时期,日本学者逐渐放弃了“共同体”原初历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含义,转向社会学意义的“共同体”,希冀以此揭示中国走向近代化的社会结构原因。

 

四、余论




回到本文开头的问题:如何理解华北惯调材料的法学色彩和华北惯调研究的左翼理论色彩?本文梳理了华北农村惯行调查的背景历史、执行状况和相关研究,力图在历史语境中呈现华北惯调以及相关研究的特点。

 

若将华北惯调材料视为了解近代华北农村社会的社会调查材料,首先要破除几层面纱。

 

第一层,德国民法学。

 

如前所述,“惯行调查”在学科分化上并不是社会学调查而是法学调查,调查选取的社会要素源于德国民法概念——基于身份法的亲属制度,基于财产法的土地所有权和经济活动,基于债务法的债权契约和金融行为。

 

因此后人阅读华北惯调材料时应注意,婚姻、养子、家长权、占有、同业公会、地租、佃租等等概念并非对社会事实的描述,而首先是法学概念。华北惯调在利用这些概念描述社会现实时,同时附带了这些法学概念背后的理论含义。

 

反过来,上述法学概念也框定了我们看到的近代华北农村社会的图景,这带来的日后相关研究的争论焦点,比如用“家长权”“家父长制”来描述华北农村家族内部关系时就已经暗含了围绕家父严密的血缘支配,但这是否适用于家族关系日趋松散的华北农村社会?“义子”除了包含的财产继承关系的面向外,在宗法伦理和家族祭祀方面还有怎样的含义?这些都是值得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第二层,左翼理论的社会分析。

 

如前所述,无论是东亚研究所的学术委员,还是华北经济调查所惯行班的调查员,他们都与20世纪30年代日共内部和社会科学界的左翼理论争论关系密切,因此他们调查分析华北农村社会的路径也带有鲜明的左翼特色。

 

具体而言,他们眼中“法的惯行”反映的社会关系并不是乡村社会的“习惯法”,而是阶级支配关系:国家赋税和村长会首是政治支配,族长、共同祭祀和财产继承是血缘支配,土地买卖、租佃和债务关系是经济支配。

 

这些左翼理论内容让华北惯调显著区别于“台湾旧惯调查”和“满洲旧惯调查”,也使得后人能借此更加深入地理解近代华北农村社会。然而注重阶级支配的视角同样限定了我们观察华北农村社会的视野。

 

比如在宗教方面,华北惯调注重村庙祭祀活动中香会对村民的组织作用以及会首的支配地位,却忽视了村庙承载的宗教观念对华北普通农民的世界观、宇宙观的形塑。那么这些观念对于华北农民理解自身处境、面临社会变动的作用就不清晰。这对于讨论华北农村社会在近代化进程中遇到的重重阻力显然是一个缺憾。

 

第三层,我们重新审视日本战时的华北惯调研究时,如何看待“共同体”理论的研究成果。

 

正如祁建民所论,日本学界经历了从坚持到否定再到肯定“共同体”理论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日本学者的研究旨趣也从历史、政治的阶级“共同体”转向了社会学的“共同关系”,但是他们的问题意识始终如一,即东亚农业社会的近代化的可能性。

 

无论是为侵华战争辩护的“中国社会停滞论”,还是中国革命的社会基础,日本学者始终是在东亚历史整体的角度思考问题。那么如何将问题的思考和材料的运用恰当地联系在一起?这就需要我们熟悉华北惯调材料的特性。

 

以同样使用华北惯调材料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和《文化、权力与国家》为例,前者用数学的方式呈现近代华北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卷化图景,后者则利用访谈和案例呈现华北农村社会多重面向的权力、文化关系。正如前文提到,华北惯调本身就关注社会支配关系,因此就研究的亲和性而言,《文化、权力与国家》与华北惯调材料更加贴近。

 

第四层,在殖民侵略的批判之外,本文讨论日本战时、战后华北惯调研究的核心问题是:近代华北农村社会的核心分化机制是什么?

 

这是区域社会研究的基础,同时这个问题的解答也离不开社会调查。科大卫(D. Faure)、陈春声、郑振满等人的历史人类学研究揭示了华南珠江三角洲、莆田地区宗族、地方宗教和国家政权之间复杂的历史纠葛。华南地区发达的宗族体系、地方信仰构成了这一地区基本的社会分化机制,围绕这些要素,土地制度、村庄权力关系、国家赋税、商路市场等诸多要素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共同构成特点鲜明的华南地方社会。这些研究与持久的历史人类学田野工作密不可分。

 

||  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

 

那么,华北地方社会又有怎样的特点?日本学者基于华北惯调的研究指出了一个方向:在血缘关系孱弱的华北地区,以村落为单位的地缘性公共组织构成了社会分化的核心机制,“村公会”“香会”“闸会”“宗族会”,不同的公共组织整合了政治、经济、生产、血缘等社会要素,让华北社会呈现出与华南不同的特点。

 

但是正如本文所论,华北惯调材料因其历史背景而有着文本和内涵特殊性,目前研究利用深度和适当程度仍然不够,日本学者的研究也有着他们自己关心的问题。我们仍有必要继续深入挖掘,增进对近代华北农村社会的理解。







学问为本  问题导向


欢迎关注清华社会科学


图片来源:@清华大学·清华映像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